车内照明系统的说明和操作

车内灯
车内照明系统包括 2 组。第一组包括不能变光的车灯。
顶灯
顶灯开关有 3 个位置:DOOR(车门)、OFF(关闭)和 ON(打开)。“ON(点亮)”位置为连续工作提供搭铁,顶灯/门控灯将保持点亮直至此开关被放置在“DOOR(车门)”或“OFF(关闭)”位置。在“DOOR(车门)”位置时,车身控制模块 (BCM) 控制顶灯/门控灯的工作。车身控制模块通过端子 1 X7 处的顶灯/门控灯控制电路向内部门控灯提供蓄电池电压。当打开任何车门时,接触开关触点闭合且车身控制模块接收到一个车门微开输入信号。如果车身控制模块接收到车门锁止、解锁或后掀门开启输入信号,则车身控制模块将通过端子 1 X7 处的顶灯/门控灯控制电路向车内门控灯施加蓄电池电压来响应。在关闭所有车门后,顶灯将在最后一扇车门关闭后保持点亮约 3 秒。当驾驶员将顶灯开关置于“OFF(关闭)”位置时,顶灯/门控灯将停用,琥珀色指示灯将点亮以告知驾驶员顶灯开关置于“OFF(关闭)”位置。如果在点火开关置于“OFF(关闭)”位置时,顶灯/门控灯中的任一灯保持点亮超过 10 分钟,则车身控制模块将禁用顶灯/门控灯控制电路,以防止蓄电池完全放电。当由车身控制模块控制时,通过剧场变光功能,顶灯将熄灭。
仪表板储物箱灯
车身控制模块的意外电源的电源电压向仪表板储物箱(手套箱)灯提供蓄电池电压。当仪表板储物箱打开时,仪表板储物箱灯开关触点闭合,提供一条至搭铁的路径,并且仪表板储物箱灯点亮。如果操作员疏忽地在仪表板储物箱灯点亮时将仪表板储物箱门保持打开,则由于车身控制模块 未检测到任何开关激活,它将在 10 分钟后熄灭所有车内灯。
阅读灯
车身控制模块的意外电源电压电路向每个阅读灯提供蓄电池正极电压。当阅读灯激活时,开关触点闭合,提供一个至搭铁的路径,并且阅读灯点亮。如果操作员疏忽地将任何阅读灯保持点亮,则由于车身控制模块未检测到任何开关激活,它将在 10 分钟后熄灭所有车内灯。
行李厢门控灯
车身控制模块 (BCM) 通过行李厢门控灯控制电路向行李厢门控灯提供蓄电池电压。当车身控制模块从行李厢盖锁闩接收到行李厢盖打开的输入信号时,车身控制模块向行李厢门控灯控制电路提供蓄电池电压,点亮行李厢门控灯。如果在点火开关置于“OFF(关闭)”位置时,行李厢门控灯保持点亮超过 10 分钟,则车身控制模块将禁用行李厢门控灯控制电路,以防止蓄电池发生放电状况。
遮阳板化妆镜灯
车身控制模块意外电源的电源电压向每套遮阳板化妆镜灯提供蓄电池电压。当遮阳板化妆镜打开时,一个开关关闭,提供搭铁并且遮阳板化妆镜灯点亮。如果操作员疏忽地在灯点亮时将遮阳板化妆镜盖保持打开,则由于车身控制模块未检测到任何开关激活,它将在 10 分钟后熄灭所有车内灯。
无钥匙进入车内照明
当操作员使用无钥匙进入发射器解锁车门时,车身控制模块接收到车门解锁信号。车身控制模块必须接收到来自各个系统的输入,指示在车身控制模块激活车内灯之前,点火开关关闭,门控灯开关关闭,并且所有车门关闭。所有车门关闭后,如果将点火开关转动至“ON(打开)”位置并锁止车门锁,则门控灯将立即熄灭,或在最后一个车门关闭后约 20 秒时,门控灯熄灭。车身控制模块将通过剧场变光功能熄灭门控灯。在报警事件结束后,车身控制模块使门控灯保持点亮 40 秒。
车内灯变光
第二组包括能变光的灯。此组灯可能混合使用了发光二级管 (LED)、白炽灯和脉宽调制照明。
当将前大灯开关置于“PARK(驻车灯)”或“HEAD(前大灯)”位置时,驻车灯开关信号电路向车身控制模块 (BCM) 提供一个输入信号。作为回应,车身控制模块向驻车灯和背景灯变光控制电路提供电压,点亮所有带车内背景照明的部件。所有车内背景灯点亮至仪表板变光器开关所指示的变光等级。仪表板变光器开关为一个瞬时型开关,利用阶梯电阻增加和降低车内背景灯部件的亮度。仪表板变光器开关向车身控制模块提供的电压信号将随着灯光亮度的增加而增大,灯光亮度的降低而减小。车身控制模块向仪表板变光器开关提供低电平参考电压信号和 B+ 电路。当仪表板变光器开关置于所需位置时,变光电压设置通过仪表板变光器开关信号电路从仪表板变光器开关提供至车身控制模块。车身控制模块解译该信号,并通过背景灯控制电路施加一个脉宽调制电压点亮车内背景灯至所需亮度。
蓄电池电量耗尽保护/意外电源
车身控制模块的意外电源电压电路向所有车内门控灯提供蓄电池电压。当点火开关处于“OFF(关闭)”位置时,如果这些灯中的任一灯保持点亮 10 分钟以上,则车身控制模块将禁用意外电源电压电路以防止蓄电池完全放电。如果将点火开关转至除“OFF(关闭)”位置外的任何位置,或在此 10 分钟时段内激活了一个车灯开关,则计时器将重新设置 10 分钟。